“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提高到87.5%”作為經濟社會發展約束性指標,明確列入“十四五”規劃綱要,成為考核“硬杠杠”。治理大氣污染,讓藍天白云常駐,是群眾所盼、民生所系。“十四五”規劃綱要提出,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,建立健全環境治理體系,推進精準、科學、依法、系統治污,協同推進減污降碳,不斷改善空氣、水環境質量,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風險。
近年來,各地各有關部門深入推進大氣污染治理,推動大氣環境質量明顯改善。進程數據顯示,2020年全國337個地級及以上城市中,環境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為87.0%,比2015年提升5.8個百分點;PM2.5未達標城市平均濃度比2015年下降28.8%,均超額完成“十三五”目標要求。
不過,與公眾期望相比,我國大氣環境質量還有不小的差距。我國城市空氣質量總體仍未擺脫“氣象影響型”,全國尚有1/3左右的城市PM2.5濃度達不到國家二級標準,區域性重污染天氣過程時有發生。值得注意的是,臭氧濃度成波動上升趨勢,成為影響優良天數比率的重要因素。2020年全國337個城市平均超標天數比例為13.0%。在南方一些城市,臭氧已經取代PM2.5成為大氣的首要污染物。
按照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、持續改善環境質量的總體要求,到2025年,全國地級及以上城市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率提高到87.5%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