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堅決遏制“兩高”項目盲目發展
各地要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“兩高”項目盲目發展相關決策部署,按照《關于加強高耗能、高排放建設項目生態環境源頭防控的指導意見》等文件要求,全面梳理排查擬建、在建和存量“兩高”項目,對“兩高”項目實行清單管理,進行分類處置、動態監控。嚴格落實能耗雙控、產能置換、污染物區域削減、煤炭產量替代等要求,不符合要求的“兩高”項目要堅決整改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,嚴查違規上馬、未批先建項目,嚴格依法查處違法違規企業。對標國內外產品能效、環保先進水平、推動在建和擬建“兩高”項目能效、環保水平提升,推進存量“兩高”項目改造升級。嚴厲打擊“兩高”企業無證排污、不按證排污等各類違法行為,及時曝光違反排污許可制度的典型案例。
(二)落實鋼鐵行業產量減壓相關要求
貫徹落實黨中央、國務院關于鋼鐵行業化解過剩產能以及粗鋼產量減壓決策部署,做好鋼鐵去產能“回頭看”工作,嚴防“地條鋼”死灰復燃。嚴禁新增鋼鐵冶煉產能,嚴格環境準入,除搬遷、產能置換外,不得審批新增產能項目。新建鋼鐵項目投運前,用于置換的產能需同步退出。嚴格執行2021年粗鋼產量壓減工作有關要求,各省份要將壓減量細化分解到企業,按照“可操作、可核查、可統計”原則制定工作方案,按月調度完成情況,強化事中事后監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