雖然環境監測系統的出現,大大改善了目前我國治理環境污染問題的現狀,并且減少了很多方面的開支,但是該系統本身和環境監測部門的治理制度方面都存在一些問題,影響著環境監測和質量控制的工作開展。下面主要從這兩方面展開詳細論述。
1.系統自身存在的問題
由于我國引進環境監測系統的時間相對較晚,并且在環境空氣治理方面投入的資金較少,所以環境監測系統的功能尚不完善,子站具備的功能太少,這大大加大了總站的工作量。例如,當各子站采集污染物樣品數據之后,不能夠自行簡單處理之后再上傳總站,而且當出現空氣重度污染時并不能及時地發出報警信號。
2.環保部門運行管理方面存在的制度問題
首先,環保部門不具有行政權力,當環境監測系統處理數據得出結果以后,必須將數據結果上報給上級,這樣層層上傳,根本不能及時解決環境污染的實際問題,這樣就讓得之不易的環境監測數據失去了真正的作用,變成了一堆沒有任何用處的數字。
總之,環境監測系統的應用還存在著一些問題,在環境監測和質量控制方面有所欠缺,需要在實際工作中逐步完善,最后在環境污染問題治理方面取得突破性的進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