環境監測公司向社會出具具有證明作用的數據和結果時,應依法取得資質認定。審核人員應當熟悉并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。審核環境監測報告時,重點核查以下四點內容。
一是環境監測報告是否存在超范圍監測的內容。若超范圍出報告,必須采取糾正措施。
二是環境監測報告是否有分包事項。若有分包,首先要保證不能有二次分包,然后審核分包是否符合規定。如果環境監測報告包含分包方出具的數據和結果,這些數據和結果都必須清晰標明。
三是一般情況下,環境監測報告都應標注CMA標志。但是行業里規定的一些報告,如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設施驗收監測(調查)報告、污染源自動監測設備比對監測報告等,不能標注CMA標志,應根據具體情況來確定。
四是掌握人員和環境監測設備的狀態。若關鍵崗位人員變動、環境監測設備狀態不佳或故障、能力驗證出現不合格時,審核人員應當慎重審核,防止環境監測報告出現不準確數據甚至虛假數據。